客 房 须 知
第一条 宾客请将携带的贵重物品、重要文件及现金妥善保管,以防丢失。当您外出或休息时请注意关好门窗避免不必要的损失(如有遗失与本公司无关)。
第二条 任何宠物、危险物品、等不得带入客房内,不便之处,谨致致意。
第三条 客房的设备设施是为宾客提供功能服务的,随意变动或拆除,将影响其正常使用,发现损坏应及时与客房人员联系,因故意或使用不当损坏物品者,应予以相应赔偿。
第四条 房间入住时间为15:00时,退房时间为13:00时前,延时退房将加收当日50%的房费,19:00时以后退房将收取全日房租。如需续住,请您提前办理手续,以免给您带来不便。
服务电话:0512-57942978 13405664367